
一、人才培养目标 培养在企事业单位会计部门从事会计核算、出纳、税务等岗位工作,或在相关部门从事社保、文秘、仓库管理、收银等工作的中级技能人才。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,熟悉会计基本理论和法规,以及相关经济管理知识;能运用计算机进行会计操作,对企业单位的主要经济业务进行会计处理;了解国家税制,初步掌握纳税计算及申报方法。 二、专业主要教学内容 会计基础、会计基础模拟、税收实务、企业会计实务、会计综合实训、成本核算实务、出纳实务、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、会计电算化、财经基础知识、经济法基础知识、会计基本技能等。 三、就业方向 在企事业单位从事基础会计工作;在银行门店从事柜台、理财等工作;在大型卖场从事收银、统计等工作;证券公司从事基础操作员工作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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